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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北京加喜文化传媒有限公司的行政处罚决定书 京市监处罚〔2023〕75号

  TCG彩票APP《规范促销行为暂行规定》(2020年)第十五条第(五)款;《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第八条第一款

  当事人在2021年09月17日到2022年09月06日期间是某直播平台账号“酒富盛名酒水商贸”的经营主体。2022年11月8日,该账号更名为“酒富盛名酒类专营店”运营主体变更为“北京酒富盛名贸易有限公司”)。2021年09月17日到2022年09月06日期间,当事人在其运营的“酒富盛名酒水商贸”账号直播带货“五粮液股份有限公司出品 财富人生 花开富贵礼盒 ”,当事人直播带货主播(以下简称主播)在2022年5月31日、6月25日两场直播带货中宣称“该酒由五粮液总厂生产,限量发行不超过1000盒,在五粮液年消费一百万的贵宾才能买到”、“限量发行不超过1000盒,在五粮液年消费一百万的贵宾才能买到”。该酒的发行超过1000盒,且并非年消费百万的贵宾才能买到;当事人售卖金六福并以五粮液作为赠品时,展示的是市场价较贵的宜宾五粮液股份有限公司生产的普五52%vol、500ML浓香型白酒“五粮液”酒(京 东参考价:1069元-1250元/瓶),而实际赠送的是市场价较低的宜宾五粮液股份有限公司出产的尊耀(京 东参考价:428-488元/箱,每箱6瓶)。 又查,当事人的某直播平台账号“酒富盛名酒水商贸”在2022年4月14日、6月25日、7月3日、7月30日等四场、不同主播直播带货售卖“茅乡名家名作酒 梅兰竹菊一箱4瓶”时,存在多次故意用酒瓶、手指遮挡“贵州茅台酒厂(集团)保健酒业有限公司”中的“保健酒业有限公司”或“保健酒业”字样,只显露厂家名称为“贵州茅台酒厂”,让消费者误以为该款酒为贵州茅台酒厂生产。此外还宣称“该酒极具收藏价值,全球限量发行19999套,这是2020年的酒,现在是2022年了,收藏一套少一套,以后不会再生产了,不会再见到这款酒水了”、“全球限量,整个地球上就只有这么多,多一套也没有”等宣传用语。该话术不属实,该款酒并非全球限量发行19999套。售卖山西杏花村酒业股份有限公司生产的“金奖1915”中,主播宣称“该酒在1915年巴拿马万国博览会在一万多种酒中获得金奖,且该酒买不上,屈指可数”。该话术不属实,该酒并不是在1915年巴拿马万国博览会在一万多种酒中获得金奖的酒。 以上涉案商品均系当事人的某直播平台账号“酒富盛名酒水商贸”为该直播平台店铺“加喜惠选卖场旗舰店”带货商品。“酒富盛名酒水商贸”、加喜惠选卖场旗舰店”运营主体均系当事人。 再查,消费者在当事人运营的某直播平台账号“酒富盛名酒水商贸”直播带货中下单后,当事人员工填加客户微信,并采用文字或者图片的方式推送相关白酒或红酒的营销信息群发给客户,从直播带货营销转为微信营销,在2022年12月1日微信营销过程中群发给客户的文字或者图片宣称:五粮液财富人生酒宣传图片宣称该酒“年销售量突破2亿”。当事人宣称的销量没有事实依据。 最后,当事人在某直播平台运营“酒富盛名酒水商贸”期间,上传宣传短视频,短视频中当事人主播声称“自己是做酒的,线上线下都有的在做,今天我带大家看一眼我的线下门店”,然后给大家展示了一个线下实体店并介绍了该实体店的各种高端酒水。经本局核实,该线下实体店系北京酱尊天下商贸有限公司所有,地址在北京市通州区葛布店1号7-17幢01,并非当事人所有,当事人主播认为录制该短视频宣传有利于公司形象展示,促进直播账号酒水销售。

  《规范促销行为暂行规定》(2020年)第二十七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第二十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第二十条第一款

  对当事人未按照向消费者明示的信息兑奖的行为,责令当事人立即停止该违法行为,并作出罚款50000元的行政处罚; 对当事人虚假或引人误解的商业宣传行为,责令当事人立即停止该违法行为,并作出罚款900000元的行政处罚; 综上,责令当事人立即停止违法行为,对当事人上述两个违法行为作出合并罚款:950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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